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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2015区直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变更报考条件公

更新时间:2015-05-05 09:29:52 浏览次数:180次
区域: 赤峰 > 红山
类别:其他培训
地址: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钟楼二楼中公教育
部分岗位变更报考条件公告

  根据用人单位申请,经研究,现对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岗位报考条件变更如下:
  一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门诊部:
  1、“全科医生”、“口腔专科医生”和“中医医师”岗位学历和学位条件变更为“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,学位不限”。
  2、“中医医师”岗位专业增加“针灸学”和“中西医临床医学”。
  二、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争议仲裁院:“仲裁员1”岗位,取得“法律硕士”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
自治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
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
2015年4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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